第1章 穿到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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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蒙蒙亮,空气中还有丝丝清冷,凌霄便听见外边父亲外出上工的声音,还闻到了远处飘来的淡淡海盐和鱼腥味。
凌霄不禁心中一叹,小小身体瘫在床上,望着破旧的屋顶,挡不住风的窗户,悲从心来,来到这里已经两年了,但每到冬天仍然会怀念现代的日子,特别是北方的暖气,可以屋里穿着T恤吃着雪糕,而不像现在冻得整个人都是木的。
说起穿越,凌霄也是一阵无奈,好不容易在现代通过几年努力考上一所985高校,马上就要毕业,拿到一家高科技公司的0ffer,正想在职场上大展拳脚,就莫名其妙穿到了这古代。
穿到古代也就算了,既来之则安之,但就算不穿成大官贵族、富家一方的土豪,也要穿成吃喝不愁小官地主之家吧,好吧,穿到穷苦人家就算了,但穿到这沿海地区的穷人家就有点让他凌乱了。身为一个在北方地区生活了20多年的人,除了和室友大学期间到海边游玩过,坐过快艇、吃过海鲜,就再没有在沿海地区生活过,更不要说是古时候的沿海地区了。
在现代生活的凌霄,室友们都亲切的称他为“北方汉子”,身高1米八五,五官端正、鼻子高挺,不管是在高中还是大学都是校篮球队的主力,在学校也是很受女生欢迎,但红鸾星迟迟未动。
由于父母工作较忙,凌霄小时候和外公外婆一块长大,外公在凌霄所读的大学担任教授,温和又有涵养,在大学主要教中文系学生。每当外公备课时,准把小凌霄放在旁边,给上一本书,边工作边教小凌霄学习,耳濡目染凌霄也如愿以偿考入了外公所任教的大学。
外公热爱书法、喜欢水墨画,好交友,在家时候,总是叫上几个朋友,带上小凌霄到外面爬山、钓鱼,偶尔还和朋友约着打篮球,小凌霄也因此喜欢上了篮球。
外公最爱描摹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圣教序》,小时候,外公教小凌霄学写毛笔字,那时候他总爱动坐不住,总想着“正常写字就好了,为什么要学毛笔字,那么难写。”被外公逼了几年,见他实在不愿意学,就放弃了。“等以后霄霄什么时候想学了,咱们再学。”
总的来讲,在凌霄成长路上,受外公外婆的影响比较大。毕业之后,凌霄看外公写的一幅字卖出去一个好价钱后,狠狠心动了。
可是万万没想到,就在凌霄准备重拾毛笔字的时候,回家路上坐的出租车,突然偏离路线,撞到了旁边的电线杆上。
等他醒来的时候,只觉的浑身难受,身上火烧火燎的,鼻子还喘不过气来,耳边不停的有声音在响动,“霄霄、霄霄”的不停的叫着,凌霄只觉的耳边嗡嗡的太吵,头也难受,想大声喊“别吵了,安静。”却发现嗓子里发出微弱的声音,而且干的人难受。
本能的想要水喝,努力睁开眼睛,却看见一妇人正焦急的看着他,看到他睁眼后,立马大声喊起来:“大夫,你快来看啊,霄霄他醒了。”一下子,门外进来好几个人,这时凌霄也顾不上为什么会有陌生人在这里,只觉得渴的难受,便冲着妇人喊:“阿姨,给我倒点水吧!”此时的妇人正沉浸在喜悦之中,也顾不上凌霄喊的什么,便冲最大的一姑娘说道:“秀儿,快快,给弟弟盛点温水。”
“好嘞,娘。”
凌霄本想坐起来喝水,却发现连起身的力气也没有,抬胳膊一看只觉得一阵恍惚,手怎么变小了,不仅小而且瘦,恍惚记得自己的手就算没有手模好看,有打篮球、握笔留下的茧子,但也是修长有力,哪里像面前这个手又小又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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