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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诱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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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诱饵

埃弗里特·M·韦伯

旅馆休息厅的时钟指向七点三十的时候,吉勒斯皮从他的寓所里出来,到街对面去吃早餐。他需要赶时间,因为他要驱车赶很长一段路程——事实上,今天早上他可以很快就吃完早餐,因为他的胃口一点儿都不好。

往咖啡厅走去的时候,他从休息厅的大镜子里审视了一下自己——体态臃肿,个头比一般人都高一些,定做的西服却相当合身。他有一种令人敬畏的神态,不过也显得有一点寒伧。毕竟,脚下这双皮鞋有些破烂,身上的西装在去年就该扔掉了。

不过,好皮鞋好西装现在就可以拥有了。不能马上就穿上,因为那样会引起怀疑。不过,他可以宣布从子虚乌有的一位远房亲戚那里继承了一笔钱,或者编个故事说是他老家的一块地卖了个好价,或者其他这类的话。那样,事情就会来得快多了。有两万八千美元你可以做很多事情。那些整天给救护车追赶和跟别人一起分担三等旅馆费用的日子将一去不复返了。他一碰见巴尼特就要扣动那支22毫米口径的自动手枪的扳机。这支枪现在就放在他大衣的下摆里面。

那以后他就可以买一辆真正的汽车,而不是现在他开的这种车了。他还可以买一幢房子,娶个老婆,开一家舒适的事务所,吸引有钱的投资代理人来让他建立一份真正的企业……他坐下来要了咖啡和烤面包片吃起来。

他当过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律师,他知道有时候清白无辜的人受到了惩罚而真正的罪犯却逍遥法外,他也知道有时候罪犯是在自己的预料之中被捕的。他还知道其他的一些格言,比如恶有恶报,比如谋杀案终会真相大白,还有保护你自己的名誉的能力比保护你的荣誉更为重要。

不,他还没有蠢到以为自己比那些悄无声息、手段高明地干掉别人后被捕的家伙们更聪明或更幸运。所以他不会悄无声息或采取高明手段去做。他会把巴尼特和尸体带回来并说:“这个家伙想杀我,所以我一枪打死了他。”他们对此会说什么呢?毕竟,巴尼特是个盗贼,是个罪犯。现在他正费力地搬运从保险共济会偷出来的两万八千美元的钞票,他自己是这个共济会的财务主管。可以相信,他可能在抢劫罪上再多加一条谋杀罪。

不过,只是为了使已经确定的事情再次得到确定,吉勒斯皮要越过州界线去做这件事,那里没有死刑——在那里,对他最严厉的处罚也不过会是判他无期徒刑,而在这期间他还可以有三至四年的假释自由。如果他被捕,能够逃避案件带来的惩罚也算是运气了。冒这个险是值得的。坐上几个月的牢就可以换得这两万八千美元,相当值得。

这段路相当长,而他的汽车轮胎不是很好。下午五点的时候,他驶离了铺满砂砾的公路,来到了一条林区小路,他将在这里和巴尼特见面。绵延几英里长的棉花地里,男人、孩子甚至还有女人都在用猎枪打乌鸦,因为乌鸦会把新长出的棉花梗咬掉,现在他看见一块田地里站着的一个男人,手里拿着一支猎枪,等着把一只乌鸦打死后挂起来,以把其他乌鸦都吓走。

肯定是格雷迪那个老家伙,他猜想。格雷迪那帮人中有几个人过去居住在这里。吉勒斯皮和巴尼特就是在这个地区长大的,而且他们都相当了解这里的每座山和山上的雪松灌木丛,马里兰栎树灌木丛,秃鼻乌鸦的结巢地以及小溪和小河边上古老废弃的农庄。他们对这些东西的了解就像了解自己的手掌一样。

这就是为什么昨天很容易地告诉了巴尼特他们会面的地点。尽管他知道有人在偷听他的电话,想对这个人和他偷来的钱先下手为强。不过他只是说:“在芒基伦山顶的那间破旧的小木屋里找我。”谁都不会知道这个地方在哪里。

他还是小时候在这里住过——这么多年过去了,他都怀疑别人看见他之后还认不认识他。并且如果他们还认得他的话,那也没什么关系,因为他不会掩饰自己的罪行。他只是会掩饰已经构成犯罪的事实。对于谋杀案来说,他这一趟旅程是相当合法的。毕竟,一个律师为了把当事人交给法律惩办而去看一看当事人的这一点权利还是有的。这是一条坚定不移的原则。

他沿着一个陡峭的山坡走下去的时候发现马里兰栎树长高了许多,雪松灌木丛也茂密了许多。等他一会儿回到这里的时候天就该黑了。乌鸦在他前面灵巧地扇动着翅膀,呱呱地叫着向他问候。一只三声夜鹰已经出现,而且,从一个黑处的灌木丛中还飞出来一只叫枭。然而,头顶上,在森林的上面,天色还很亮。

吉勒斯皮到那间小木屋的时间比他预想的要早一些。院子里长满了美洲樟木:漆树和雪松的树苗。廊柱已经腐烂掉了,护墙板的中间已经弯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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